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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新增辅导员根据指定账号和密码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附件),并保存提交;已录入信息的辅导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附件),并及时保存。已录入信息中必填选项(带*标注)的内容填写不完整的,请务必填写完整,并保证信息准确。

2.请各学院和全体辅导员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具体操作指南(附件),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111216:00前完成。

本次信息录入后,各高校在每年930日前完成当年辅导员信息更新工作,实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请各学院每年学期初和学期末将辅导员信息变更统一报送学生处,中间有任何变动请及时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及方式:徐娜  68130993

 

附件:辅导员操作手册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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