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学生发〔2019〕21号
关于印发《2019级心理委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特制定《2019级心理委员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19级心理委员培训方案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2019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19级心理委员培训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