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是提高兵源质量、优化兵源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本法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保家卫国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神圣职责,也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
2023年度春季征兵预征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国家兵役制度改革规划和国防部征兵办部署及警备区、市征兵办会议精神,从2021年兵员征集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为做好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条件
根据上海市征兵办的安排,我校今年春季征兵有男兵和女兵,义务兵役服役期为两年。
1.年龄条件
男兵:在校生为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兵:另行通知。
2.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2)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4.8,眼底检查正常。
* 具体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相关规定。
4.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23届毕业生及家庭贫困生入伍。
二、征集时间安排
整个征集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7日,宣传动员、确定预征报名对象(线下报名)等工作。
本阶段要认真做好征集新兵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鼓励学生踊跃报名;2022年11月7日前做好对报名学生的初审,完成学生信息收集工作。
预征报名地点:各学院辅导员处(2022年11月7日前请各学院将名单汇总表和2张一寸红底照片交至学校武装部)。
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初,全国征兵网上报名(线上报名)、初检、复检及政审。
2023年1月1日至7日,通过初筛的同学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
2023年1月15日前确定预征对象,确定送检对象,初检及政治考核等工作。
2023年3月初,完成复检、审兵、初定兵等。
校武装部按要求组织进行预初检,予以挑选,确保送检学生的质量,同时做好体检合格对象的政审工作,并向区武装部、接兵部队推荐新兵名单。
注意:应征同学需同时满足线上线下报名,缺一不可。
第三阶段:2023年3月中旬,定兵、送兵阶段。
此阶段,配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武装部、接兵部队审定新兵名单。组织发放新兵入伍通知书;办理保留学籍,完成户籍转移、优待金申请、学费补偿申请等各项离校手续,,向接兵部队送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强军育人的战略高度,把做好今年高校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校武装部会在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对学院征兵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各学院要明确工作职责和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高质量完成任务。
2.加强宣传发动。要整合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运用校园网、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征兵政策等宣传教育,帮助应征大学生了解掌握优待政策,营造浓厚的参军报国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大学生报名应征的积极性。
3.确保征集质量。要规范开展征兵政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审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应征报名学生的跟踪管理,掌握思想动态,防止出现思想反复,及时为应征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有针对性地搞好入伍教育,开好欢送会。
4.抓好廉洁征兵。在征兵工作中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保证征兵工作依法、廉洁、顺利开展。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21-58137877。
5.及时报告情况。各学院联络员做好情况统计报告工作,征兵工作开始后,及时向校武装部汇报工作情况。征兵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征兵工作总结报送校武装部。联系电话: 021-38128253,联系人:刘伟山、秦齐文。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3年上海市征兵优惠条件一览表(摘录).docx
附件2:2023年春季上海建桥学院征兵花名册.xlsx
填表说明:附件2为应征学生所需提供的信息,请有意向参军的同学及时提供给学院,完成线下报名。
上海建桥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