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班特困学生学费减免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9   浏览次数: 10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

                                        

学生20213号

 

关于开2021届毕业班特困学生学费减免
评审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体现学校的人文关怀,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现启动本学年的经济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减免对象为2021届毕业班学生中的少量特困学生。为做好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政策

《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SJQU-WI-XS-009(A1)),其中,时间进程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过时不再受理)。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详见《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学费减免的申请对象原则上是在籍注册后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班学生中,每年均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通过助学贷款等途径后缴纳学费仍然存在困难的学生。因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的重特大变故导致特别困难的,可放宽至从突发变故后每年被认定为特别困难。

在符合学费减免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家庭经济受此次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困难生和五类特殊群体学生可适当关注。

二、申请及评审流程

第一阶段(4月14日前):学生申请,提交纸质版的《学费减免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给辅导员,由班级初评后,交院系资助负责人。佐证材料包括:

1.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如果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户口页需要一并提供;

2.残疾证、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复印件;

3.本人或父母患重大疾病的诊断书、就诊自费支出部分的发票等复印件,此项佐证材料需要确保金额等重要信息清晰可见,信息模糊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材料,重大疾病包含的种类可参见百度百科词条;乡镇级卫生院开具的相关单据、村(居)委提供的文字性描述等均不能作为该项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4月21日前):学院评审、公示,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送交学生处。

学院在评审时应对照减免条件,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日常消费状况、在校期间已受助情况及在校基本表现,优先考虑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第三阶段(4月30日前):学生处复核、学校终审,公示减免结果。

学生处收到材料后,对照减免条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在全校范围内按递减顺序进行审批,提出关于减免等级和金额的建议,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第四阶段(5月6日后):各学院提醒、敦促欠费学生尽早交清所欠学费(除减免金额外)。

三、提交材料

1.纸质版-《学费减免申请表》一份(从“学校ISO9001网站-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XS)”目录下载,网址:http://iso.gench.edu.cn/)。

2.纸质版-学生提交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纸质版+电子版)-《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下载路径同上),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

以上电子版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12016@gench.edu.cn,纸质版材料送交学生事务中心226.

四、减免名额

各学院申报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班困难学生人数的10%。

各学院可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

机电学院

9

健康管理学院

1

商学院

26

外国语学院

7

新闻传播学院

5

信息技术学院

8

艺术设计学院

2

职业技术学院

7

珠宝学院

1

国际教育学院

1

总计

67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

2021329

 

 

 

 

 

 

 

 

 

学生处                                 2021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