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十四名同学疫情防控纪律处分的通报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和上海建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行为具体适用《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解释。
经学校研究决定,以下十四位同学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现通报如下:
1、使用非法手段翻墙进出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商学院2019级物流管理专业 蔺某某
商学院2019级旅游管理专业 李某某
商学院2018级会计学专业 伍某某
信息技术学院202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田某某
外国语学院2020级日语专业 郑某某
2、未按规定做核酸检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外国语学院2021级商务日语专业 陈某某
3、隐瞒不报离校,返校信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外国语学院2019级英语专业 谢某某
4、冒用他人通行码违规出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商学院2020级电子商务专业 王某某
5、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异性带入寝室逗留,留宿,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商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专业 丁某某
商学院2018级国际贸易专业 佟某某
商学院2020级金融工程专业 邢某某、张某某
6、带异性进入寝室酗酒,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商学院2020级金融工程专业 邢某某
商学院2020级电子商务专业 徐某某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