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期间网上学习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0   浏览次数: 648

各院系: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校学生都按照要求居家进行在线学习。为保障广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开展网上学习,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决定共同开展本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期间网上学习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响应号召并做好我校优秀案例的评选推送,我校将开展校内优秀案例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疫情期间开展网上学习且事迹突出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家乡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模范遵守相关规定;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按时登录学校“建桥i健康”系统如实申报个人情况;

3.认真自觉参加在线学习,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在线学习有目标、有规划、有成效;

4.疫情期间网上学习具有不同于普通人的闪光点、创新点,或者是克服了常人一般没有遇到的困难,或者是取得了较为突显的成绩。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和院系推荐。各学院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学生参与,认真组织好学院内的申请工作,规范推荐和审核工作程序。根据院系规模和困难生占比情况,各院系推荐名额如下:商学院5人,信息技术学院3人,机电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各2人,艺术设计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1-2人,珠宝学院和学前教育系1人。

2.学生处组织评审和报送。(1)学生处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校级评选活动,召开评选推介会,由各院系对入选学生进行介绍,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2)学生处将评选产生的前四名学生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推荐报送,参加市级高校层面的评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56日前将学生申请表(附件1)、事迹材料(第一人称,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x@gench.edu.cn

五、资助和宣传

对校内获奖的优秀学生给予一定资助,并对他们的优秀事迹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附件:困难学生网上学习优秀案例评选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