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即将结束,现开始启动学生助管的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本学期在学校行政职能处室、二级学院办公室或实训实验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了学生助管的工作,且工作总时长达到认定学分最低要求(32学时)的学生;
2.担任辅导员助理且由学院考核合格的学生;
3.以往学期参加学生助管、符合认定学分条件,但因故未能及时申报学分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和“工作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本人收获”,由助管指导老师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后,学生将考核表送交到学生事务中心226室。
2.学生使用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登记相关信息。扫码登记的同学,务必送交纸质考核表,否则不能认定学分。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8:30—16:00)可以送交考核表。
四.其他说明
1.在校期间学生助管学分有设上限,为4分。同一学期,一个学生担任多项助管,只能认定2分;不同学期,累计不能超过4分。
2.各学院、部门在认定助管学分时,注意区分勤工助学和学生助管的区别。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时发工资的,为勤工助学,不再同时认定助管学分。勤工助学的学生,除发放勤工工资之外的工作时间,如果达到认定助管学分的标准,可以申请助管学分。
联系人:施老师;电话:58137897
附件:
1. 《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doc》
学生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