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今年改版。之前SJQU-QR-XS-013(A1)版本的停止使用。
由于教委的新版表格还没有发布,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先使用该参考版本的表格,填写正面部分的相应内容 ,可用于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如果是要申请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在开学以后按照有关通知,重新填写一张教委发布的表格。两份表格的正面内容应该是一致的。
建议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先查看该参考版的表格,表格正面的相应内容先填写起来,如有不清楚的内容,应在假期向家长问询清楚,开学后填写新的表格时不得出现涂改;该表格反面的内容供参考,自己对照检查一下,如果是具有相关特殊情况的,对应的佐证材料是否都已经准备。
(参考版2019)上海建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