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3   浏览次数: 1767

在校大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于已经读完的学年,可以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个学年最多可补偿8000元。如果实际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和代办费)不足8000元,那么资助上限即为实际缴纳的学费额度。


一、申请对象


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大学生,且至少已经读完一个学年。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该表必须是通过“全国征兵网”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出来。如果学生是从当地应征入伍的,表格反面“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内必须填写相关信息并盖公章。


该表上面的相关内容填写说明见附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进行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三、受理时间、地点:


每年9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送交地址:学生事务中心226室,联系人:施老师。咨询电话:58137897;13761364409.


附件: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网上申请学费补偿的操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