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生助管考核及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30   浏览次数: 2818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开始启动学生助管的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凡符合学分认定条件、需申请认定学分者,请按照如下说明进行相应操作: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开始启动学生助管的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凡符合学分认定条件、需申请认定学分者,请按照如下说明进行相应操作:   

凡是本学期实际参加了学生助管的工作,且工作总时长达到认定学分最低要求(32学时)的学生,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附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和“工作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本人收获”,请助管指导老师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于2018年7月12日前,由学生或指导老师送交给各学院学生助管工作联系人(附后);院系联系人收齐后于7月14日下午15点前派人送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室施老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表格的学生,将不能在本学期认定学分。 


与上学期一样,辅导员助理,完成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申请学生助管学分。考核具体形式由辅导员助理项目负责人(学生处徐娜老师)布置安排。


在校期间学生助管学分有设上限,为4分。同一学期,一个学生担任多项助管,只能认定2分;不同学期,累计不能超过4分。


各学院、部门在认定助管学分时,注意区分勤工助学和学生助管的区别。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时发工资的,为勤工助学,不再同时认定助管学分。勤工助学的学生,除发放勤工工资之外的工作时间,如果达到认定助管学分的标准,可以申请助管学分。


凡是以往学年参与了学生助管但未及时申报、现需要补申请认定学分的,相关学生可以至学生事务中心226室申请补充认定学分。



联系人:施老师;电话:58137897


各学院助管联系老师:

学院联系人办公室
信息技术学院赵淑阳7214
机电学院宋培培5306
新闻传播学院吴成皓2232
外国语学院黄梦佳9208
商学院李晓璐8316
艺术设计学院陈明3330
珠宝学院齐孟翰3236
职业技术学院成利平1147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