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车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0   浏览次数: 901

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增强学生就业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本着精准帮扶、有效帮扶的原则,上海建桥学院联合上海高校海大驾校,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出学车资助活动。相关情况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当学年在校做过困难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三年级以上和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

2.在校遵规守纪,无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3.学生受助等级以学生困难情况为基础,兼顾考虑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中西部困难学生。

二、资助及付费标准

补助等级

补助额度(元/人)

人数

补助总额

学生自付(一次性通过情况下)

C1手动

C2自动

一级

4000

10

40000

0

200

二级

3000

15

45000

1000

1200

三级

2500

30

75000

1500

1700

合计


55

160000




获得资助的学车学员另获赠价值190元的科目二首次考试考场训练1小时及价值150元的5次不过免费重修保险单一张。

受助学员如发生退学退费问题,采取补助先退原则,即所退费用优先归还学校给予的资助,剩余退给学生。若退款金额不够补助金,不再向学生额外收取,亦不退还。

三、各学院分配名额

学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人数合计

资助总额

商学院

3

2

9

14

40500

信息技术学院

2

1

6

9

26000

机电学院

1

2

5

8

22500

职业技术学院

1

2

4

7

20000

新闻传播学院

1

2

2

5

15000

外国语学院

1

2

2

5

15000

艺术设计学院

1

2

1

4

12500

珠宝学院

0

2

1

3

8500

合计

10

15

30

55

160000

如本次名额未用完,后续学年可以继续使用。

四、申请审批流程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学车资助申请审批表》,由辅导员、学院和学校逐级审核。

2.由于名额有限,各学院可采取学生申请和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受助人员进行综合比较后,由学院确定受助人员和受助等级。

3.各学院应充分了解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力求做到精准资助,将有限的机会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身上。

各学院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学车资助审批汇总表》,并于3月29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建桥邮箱shx@gench.edu.cn。

以上表格请从学生处网站-常用表格下载-其他表格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