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可申请国家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4   浏览次数: 831

根据财教[2015]462号文,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参加士官直招,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是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

请2015年7月以后被部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与学校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可以申请国家资助。
联系电话:58137897,联系人: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