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开始启动学生助管的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凡符合学分认定条件、需申请认定学分者,请按照如下说明进行相应操作:
凡是本学期实际参加了学生助管的工作,且工作总时长达到认定学分最低要求(32学时)的学生,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附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和“工作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本人收获”,请助管指导老师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于6月30日前,由学生或指导老师送交给各学院学生助管工作联系人(附后);院系联系人收齐后于7月2日下午16点前派人送交行政楼406室施老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表格的学生,将不能在本学期认定学分。
与上学期一样,文明修身学导和辅导员助理,完成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学生助管学分(在校期间学生助管学分有设上限,为4分,超过上限的,无法录入系统),请各学院学办主任负责对这两类学生进行考核。
在行政楼担任学生助管工作的学生,考核表也可由学生或老师直接送交至406室。
凡是以往学年参与了学生助管但未及时申报、现需要补申请认定学分的,请相关学生直接至行政楼406室登记办理。
联系人:施老师;电话:58137897
附件:1、各院系学生助管工作联系人
院系 | 联系人 | 办公室 |
信息技术学院 | 杜鹃 | 1209 |
机电学院 | 宋培培 | 1354 |
新闻传播学院 | 吴成皓 | 3316 |
外国语学院 | 徐伟 | 4110 |
商学院 | 范琨琨 | 8352 |
艺术设计学院 | 贾美艳 | 9426 |
职业技术学院 | 黄翀旻 | 5316 |
2、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