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发布时间: 2012-06-20   浏览次数: 1038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上海建桥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规定的 “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的各项措施予以资助。

一、 当你具有以下条件时,你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8周岁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惩警告以上处分记录以及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25元以下),或家庭遭受突然变故(如遭受灾害、父母病故等),无力支付学费。

4、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5、已经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银行(贷款人)提供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及担保变化情况。

6、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贷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贷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新生也可以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学生证);

3、贷款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从首页开始复印,直到贷款者本人);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6、《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盖有当地民政部门公章,即证明章上必须有“民政”字样);两张表在一张纸张上。(写明申请理由、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人均月收入等)

注:以上表格下载网址为:http://www.gench.edu.cn/gljg/xsc/xsc.htm,或者点开上海建桥学院网页,点开左上角“组织机构”栏,进入学生处网页进行资料下载。下载表格和复印件均为A4纸,表格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

三、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学生准备贷款申请资料(书面材料),并上交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上报院里

院系综合评定,将贷款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确定贷款学生名单

学生登陆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loan.edu.sh.cn)进行网上注册,并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相关完整资料

领取、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学生处审批、盖章后送交银行

银行审批,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银行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学生签署委托书,委托学生处在银行统一办理借贷转账手续

   

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 发生学籍变动,出现休学、退学等状况

    ↓ ↓

  毕业时办理还款确认等手续    申请终止贷款且还清贷息  

↓    

借款人按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四、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且在校期间申请次数不超过3-4次。

五、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的法定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六、学生毕业后如何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前要签署一份还款确认书,还款确认书上明确规定了还款日期、月还款金额以及还款期限,学生须严格遵照规定按期还款。

七、什么时候还款?还款期限多长?

一般而言,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并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八、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九、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十、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十一、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怎么办?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十二、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十三、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你对国家助学贷款还有疑惑,可到学生处进行咨询。

咨询地点: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行政办公楼四楼406室)

联系电话:58137897

联系人: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