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开始启动学生助管的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凡符合学分认定条件、需申请认定学分者,请按照如下说明进行相应操作:
凡是本学期实际参加了学生助管的工作,且工作总时长达到认定学分最低要求(32学时)的学生,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附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和“工作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本人收获”,请助管指导老师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于6月14日前,由学生或指导老师送交各院系学生助管工作联系人处(附后);院系联系人收齐后于14日下午16点前送交行政楼406室施老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表格的学生,将不能在本学期认定学分。
在行政楼担任学生助管工作的学生,表核表亦可由学生或老师直接送交至406室。
院系 | 联系人 | 办公室 |
信息技术学院 | 王斌 | 1209 |
机电学院 | 宋培培 | 1354 |
新闻传播学院 | 何琼 | 3318 |
外国语学院 | 金艳 | 4110 |
商学院 | 张晓寅 | 8362 |
艺术设计学院 | 张慧(小) | 9428 |
护理系 | 程晨 | 5316 |
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doc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