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关于举办“2012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5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对照推荐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学校推荐截止日期:2013年1月14日。
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送邮箱:zcfzah@163.com
申报材料的纸质稿送至学生处(行政楼404)
附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2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件:2012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