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了,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将陆续补充勤工助学人员。我校对勤工助学人员总的要求是:
1. 在校做过困难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 做事踏实认真,为人勤快,肯做事;
4.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 能够坚持较长时间在固定岗位上工作,至少一个学期以上;
6. 其他要求视各具体岗位而定。
有勤工助学需求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可以下载《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好,并经辅导员签字后送交至行政楼406室。
上海建桥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