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书》上相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 2012-05-07   浏览次数: 536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贷款学生毕业后,要认真履行还款协议,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01310即表示2013101起,每月需还本付息(即每月支付的金额为本金+利息,如147.38等数额)

201271——2013930,这段时间为还款宽限期,这段时间内,只需支付利息,银行按季度结息,从银行卡中扣款。

同理,201405即表示201451日起,还本付息。201271日——2014430日,为宽限期,只支付利息。

如选择默认方式(按月还款),只需确保自己银行卡上每个月的金额大于应还款总额即可,银行会按时每月扣款。

如果在毕业前(2012630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就不用支付利息;也可以选择先还清其中的某一笔款额(比如先还6000元)。

一次性还贷或分次提前还贷,需要至农行南汇支行柜台办理,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01号,咨询电话6803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