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011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1-05-20   浏览次数: 85

2011届毕业生们:

大家好,光阴荏苒,时间如梭。转眼大家就要毕业离开学校了,说句实话,大家相处了三、四年,在一起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你们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事业,你们最终还是要步入社会,独立地面对和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在你们办理离校手续,即将离开自己生活、学习、奋斗了三、四年的校园时,为了便于大家能顺利地办好离校手续,特将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希望大家把离校当作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和体现综合素质的过程,给学弟、学妹留下良好的形象,要求大家诚信、文明、规范、有序地离校。离校时做到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校园和室内整洁卫生。

2、办理离校手续时,希望大家注意保管好个人财产,防止丢失,同室人员最好同时办理离校手续,以免出现其他情况。

3、尚未交清学费、代办费等费用的同学,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将所欠学校的各种费用一并交清。

4、凡贷款的同学在办理离校手续前,请将还款确认书交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学生处。

5、借有校图书馆图书尚未归还的同学,请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将图书归还图书馆,如有丢失,须按校图书馆规定予以赔款。

6、凡所有租赁保管箱的同学,请到所在宿舍区的值班室办理退租手续,宿舍内的各种设备和物品,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的,按宿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予以赔偿。

7、如同学饭卡里还有余额,可到卡务中心办理退款。

8、未能按时毕业的同学,须在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由本人向教务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结业证书或延长学习期限手续。

9、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1)本科学生(已完成毕业设计答辩):6月11日下午(周六)至6月15日(周三)共5天;

(2)专科学生和因其他原因在6月11日至15日未办理离校的本科学生:6月18日(周六)至6月22日(周三)共5天;

(3)上述时间段每天上午9:00—下午4:00办理离校手续。

10、办理毕业离校的程序:

(1)大家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先到辅导员处领取《上海建桥学院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表》(以下简称《手续表》)。

(2)《手续表》内须有学生所在院(系)、教材科、学生处、图文信息中心、财务处和宿管中心等部门的签字或盖章。

(3)为了方便大家办理离校手续,各院(系)以教学班为单位将学生证收齐统一注销(学生证遗失的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由辅导员安排人员事先代学生统一到除宿管中心之外的以上部门办理。下述一种情况须由学生本人自己办理,是有欠缴学校各种费用及借书未还的,须到财务处和图文信息中心办理归还手续。

(4)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大家将《手续表》交辅导员,辅导员凭《手续表》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11、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部门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办公电话

负责人

院(系)

各院(系)辅导员办公室

 

辅导员老师

学生处

行政楼410室

行政楼406室

58138626

58137897

赵老师

沈老师

教材科

1号楼大厅 

58137894

宣老师

图文信息中心

6号楼1楼

68191500

毛老师

财务处

行政楼709室

58137881

高老师

宿管中心

所在宿舍区的值班室

 

闾老师

卡务中心

15号楼1楼中间

 

王老师

 

希望同学们离校手续办理顺利,祝大家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