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评优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4   浏览次数: 956

各学院(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

此次评优对象为10级本科和11级、12级在册所有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学生手册》2012年版)中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学院(系)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

二、评优要求和步骤

(一)各院(系)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

(二)各院(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三)各专业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参与,团支书、班长等学生干部参加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要求和操作程序,通过自评、互评,确定每个学生20122013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并认真填写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表格。

(四)各专业班级在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我总结、民主推荐,参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推荐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分别填写《2012201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或《2012201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系)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系)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系)评优工作具体负责人将材料汇总、整理,填写《2012201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并按时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委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2201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系)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系)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

三、评优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优时间

院(系)初评的截止日期为922(包含三天公示时间在内);学生处汇总、复审并公示后于1012日前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评优申报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于9221600前统一送交学生处;

2.评优汇总表格《2012201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使用excel制表),从学生处网站(http://xsc.gench.edu.cn/)“常用表格下载”栏“评优类表格”子栏目内下载,纸质版打印稿盖学院(系)公章后,于上述规定时间内送交学生处;电子文档发送至jianqiaoshi@126.com

3.各院(系)在院(系)范围内评优公示的纸质材料须同时送交学生处备案。

四、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的表彰奖励按《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的标准执行,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金。